服務條款
本網站由 Celer Merchants Corporation 營運。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是您與 Celer Merchants Corporation(一間懷俄明州公司,下稱「Conqueror Capital」、「我們」或「我們的」)之間具約束力的合約。本條款規管您對我們網站 conqueror.capital 的存取和使用,以及我們提供的每項服務、方案、交付成果及通訊。
您購買方案、提交表單、預約通話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您接受本條款。如您不接受,請勿使用服務。
01定義
「客戶」、「您」或「您的」指購買或使用服務的商業實體,以及代表該實體接受本條款的任何個人。
「方案」指我們網站上提供的任何訂閱級別,包括 Launch、Growth 及 Dominate,連同我們以書面同意的任何自訂服務範圍。
「交付成果」指我們為您製作的網站、設計、文案、圖像、廣告活動、內容、報告及其他工作成果。
「處理商」指第三方付款處理商、收單機構或獨立銷售機構,包括 Clover、Elavon、TSYS、Stripe 及其關聯公司和繼受人。
02資格與商業用途
我們的服務只提供予商家及為商業目的行事的個人,並不提供予消費者作個人、家庭或家居用途。您接受本條款,即表示您聲明:
- 您已年滿 18 歲,並有權約束您所代表的實體;
- 您是為正當商業目的而購買;
- 您的業務及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所有適用法律;以及
- 您向我們提供的所有資訊均準確且為最新。
我們可酌情拒絕、暫停或終止向任何商家提供服務,包括我們的夥伴或處理商不予支援的行業中的商家。
03服務
視乎您購買的方案,我們可能提供網站設計與開發、寄存協調、本地搜尋優化、Google Business Profile 設定、付費廣告管理、社群媒體內容與管理、爭取評價、客戶開發廣告活動、報告,以及向處理商引薦。
服務範圍以您購買時有效的方案說明為準,並可經我們之間的任何書面協議修改。任何未明確包括的項目均不在範圍之內。我們可隨時更改、改進或停用功能、工具、供應商和方法,只要我們繼續交付您方案的實質內容。
我們公布的時間表,包括任何有關網站在 24 至 48 小時內上線的說法,均為估計,並假設您迅速提供所需的內容、存取權、批准和配合。因您、您的供應商或第三方平台造成的延誤,會相應延長每項時間表。
04商戶收款 — 僅為經紀
當我們向您引薦處理商時,您的付款處理關係完全受您與該處理商另行訂立的協議規管。費率、費用、交換費、儲備金、退單、設備、撥款時間、終止,以及收款的其他每一方面,均由該協議而非本條款管轄。
您確認並同意:
- 交換費及網絡費用由卡組織和發卡銀行釐定,而非由我們釐定;
- 批核、核保及持續受理由處理商決定,而非由我們決定;
- 我們公布或討論的任何節省金額,包括任何有關免除手續費的說法,均為取自過往商戶的說明示例,並非對您業務的承諾、報價、預測或保證;
- 您的實際成果取決於您的單筆交易金額、交易量、卡別組合、行業、風險狀況,以及您與處理商簽訂的條款;以及
- 我們不對涉及處理商的任何作為、不作為、服務中斷、款項扣留、儲備金、終止、費用或爭議承擔責任。
Clover、Elavon、TSYS、Stripe 及所有其他標記均為其各自擁有人的財產。除非以書面明確說明,否則我們與它們任何一方並無關聯、未獲其認可,亦非有權約束它們的代理人。
05方案、收費與自動續期
付款處理。方案付款由 Stripe, Inc. 處理。您使用 Stripe 的結帳服務須受 Stripe 自身的條款和隱私政策約束。我們不會接收或儲存您的完整卡號。
授權。您聲明您獲授權使用您所提供的付款方式,並授權向其定期扣款。請保持您的付款資料為最新。
付款失敗。如某筆扣款被拒,我們可重試、暫停服務,並繼續追討欠款。您的銀行或發卡機構向您收取的任何費用,由您負責。
價格變更。我們可更改方案價格。在變更對您的訂閱生效前,我們會以電郵給您至少 30 天通知。在生效日期後繼續使用,即表示接受新價格。如您不接受,請在生效前取消。
稅項。費用不包括銷售稅、使用稅、GST、HST、VAT 及類似稅項,該等稅項由您負責,但對我們淨收入徵收的稅項除外。
第三方費用。廣告支出、網域註冊、寄存、付費外掛、圖庫素材及類似的代付費用由您負責,並與方案費用分開,除非您的方案另有明確說明。
06不設退款
我們不提供抵用額、按比例退款,亦不會因您對主觀創意選擇不滿而退款。本節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您根據適用法律不可放棄的任何權利,亦不妨礙我們全權酌情自願作出退款,而此舉並不構成日後再次退款的任何義務。
07取消
您可隨時取消。不設最短合約期,亦無取消罰款。
如要取消,可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方法:
- 自助取消。開啟購買收據中附帶的帳單入口網站連結,在該處取消。
- 電郵。用與您帳戶相關聯的電郵地址,把取消要求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我們會在兩個營業日內處理,並以電郵確認。
取消會停止日後的續期。如第 6 節所述,取消並不會退還已付的款項。服務會持續至您已付款的期間結束為止。
取消後,我們可停用我們代您管理的帳戶、廣告活動和寄存服務,並可在 30 天後刪除所儲存的材料。取消前請先匯出您想保留的任何內容。
08退單
如您認為某筆收費有誤,請先透過 [email protected] 聯絡我們。我們會迅速並真誠地審視。
您同意,對於根據本條款獲授權的收費,在未先給予我們合理機會解決之前,不會提出退單、付款爭議或撤銷交易。如您違反本節提出爭議,我們可即時暫停服務,並可在法律及適用卡組織規則允許的範圍內,追討爭議金額,連同我們所招致的任何爭議費用、追收成本及合理律師費。本節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您根據卡組織規則或適用法律享有的權利。
09不保證成果
成果取決於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包括您的行業、地點、定價、人手、營運、資金、競爭、市場狀況、聲譽、執行情況,以及 Google 和 Meta 等第三方平台的政策和演算法。這些平台會單方面更改排名、投放及審批規則,且不作通知。
我們提供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法律、財務、稅務、會計或投資意見。您須對自己的商業決定負全部責任。
10您的義務
您同意:
- 迅速提供準確的商業資訊、內容、媒體素材及存取憑證;
- 在合理時間內審閱並批准交付成果;
- 就您交給我們的標誌、圖片、文字、影片、客戶推薦及其他材料,持有一切必要的權利,並有權向我們授予第 11 節所述的許可;
- 遵守所有法律,以及為您帳戶所用的每個第三方平台的條款,包括廣告、評價及隱私規則;
- 不要求我們發布虛假、具欺騙性、誹謗、侵權或違法的內容,亦不要求我們製造虛假評價或互動;以及
- 自行備份對業務至關重要的數據。
對於我們合理地認為屬違法、具欺騙性或違反平台規則的任何要求,我們可予拒絕,而無須退款,亦無須承擔責任。
11知識產權
您的材料。您保留您所提供內容和商標的擁有權。您授予我們全球性、免版稅、非專屬的許可,以便在履行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複製、修改及展示該等材料;除非您以書面另行通知我們,否則亦可在我們的作品集和行銷材料中展示您的名稱、標誌及已完成的作品。
交付成果。在您全數付清所有欠款後,我們會把我們在專為您製作的最終交付成果中所持有的權利轉讓給您,但不包括下文的保留材料。在款項全數付清之前,所有權利仍歸我們所有,您並無使用交付成果的許可。
保留材料。我們保留我們原有及通用財產的一切權利,包括框架、範本、程式碼庫、設計系統、工作流程、作業手冊、工具及專門知識,連同對它們的任何改進。我們授予您永久、非專屬、不可轉讓的許可,僅限於以嵌入您交付成果中的形式使用該等材料。
我們的品牌。Conqueror Capital、我們的標誌及我們的網站內容均為我們的財產。未經書面許可,請勿複製、擷取、轉載或以其製作衍生作品。
12第三方服務
服務依賴第三方,包括用於付款的 Stripe、用於傳送表單的 Formspree、用於排程的 iClosed、用於字型的 Google Fonts,以及 Google、Meta 和上文所列處理商等平台。每個第三方均受其自身的條款和隱私政策規管。
我們無法控制這些第三方。我們不對其可用性、定價、政策變更、帳戶停權、數據處理做法或作為與不作為負責。第三方的服務中斷、拒絕、封禁或政策變更,並不構成我們違反本條款,亦不使您有權獲得退款。
13客戶推薦與範例專案
本網站展示的專案均為範例專案,用以說明我們能夠打造的作品類型。它們並非客戶成果,並不描述真實客戶,亦不構成對任何結果的承諾。如我們發佈客戶推薦或評價,該內容將反映該客戶在特定時間的真實經驗,將明確標示為此類內容,並且不代表每位客戶都會取得的成果。我們不會付費換取評價。
14通訊同意
- 同意並非購買任何商品或服務的條件。
- 可能須支付訊息及數據費用。訊息頻率不定。
- 回覆任何簡訊 STOP 即可退出簡訊。回覆 HELP 可取得協助。
- 除非您要求我們更早回覆,否則我們只會在您當地時間上午 8 時至晚上 9 時之間發送簡訊。電訊商不對訊息延誤或未能送達承擔責任。
- 我們不會為第三方或關聯公司的行銷目的,向其出售、出租或分享您的手機號碼或您的簡訊同意。
- 此規定適用於美國和加拿大。在美國,我們遵守《電話消費者保護法》(Telephon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及適用的州規則;在加拿大,我們遵守加拿大反垃圾郵件法(CASL)。每則簡訊都會表明我們的身分,您可隨時回覆 STOP,或按「聯絡方式」一節所列的電郵或郵寄地址致函我們,以撤回同意;我們會迅速處理,且在任何情況下均於 10 個營業日內處理。
- 如您沒有勾選該方格,我們不會向您發送行銷簡訊。我們仍可能致電或發電郵給您,以回覆您向我們提出的要求。
- 如要停止來電,請在任何通話中告訴我們,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如要停止行銷電郵,請使用任何郵件中的取消訂閱連結。
- 您可隨時以任何合理方式撤銷同意。我們會迅速處理撤銷要求。我們仍可能就您的帳戶發送交易性訊息。
您聲明您是您提供給我們的號碼的登記用戶或慣常使用者,並會在號碼變更或被重新分配時通知我們。如您提供的號碼並非您所有,您同意就由此引起的申索向我們作出彌償。
如您身在加拿大,我們的商業電子訊息是依據您根據加拿大反垃圾郵件法所給予的明示或默示同意而發送,每則訊息都會表明我們的身分,並包含取消訂閱機制。
15電子通訊與通知
電郵是我們的正式聯絡管道。您同意以電子方式與我們交易,並同意電子紀錄和電子簽署與紙本和墨水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約、發票、收據、披露文件、續期通知、價格變更通知及法律通知,均可以電郵送達。
發給您的通知會送至您帳戶上的電郵地址,如無退信,即視為於發送當日收到。發給我們的通知請送至 [email protected],並視為於下一個營業日收到。請保持您的電郵地址為最新;發送至過時地址的訊息由您自行負責。
根據第 20 節發出的法律爭議通知,亦必須按第 27 節所列的郵寄地址送交我們的註冊代理人。
16保密
我們雙方均可能從對方收到非公開資訊,包括定價、策略、客戶名單及財務數據。雙方各自同意以至少合理的謹慎程度保護對方的機密資訊,僅將其用於履行本條款,並且不予披露,但向受類似義務約束的人員和承包商披露或法律要求披露者除外。此規定不適用於並非因接收方過失而成為公開的資訊、接收方早已知悉的資訊、獨立開發的資訊,或從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資訊。
17免責聲明(保證)
服務及交付成果按「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連同一切瑕疵,且不附帶任何種類的保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我們免除一切保證,不論是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保證,包括對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所有權、安寧享用、準確性及不侵權的任何默示保證,以及因交易過程、慣例或行業做法而產生的任何保證。
我們不保證服務不會中斷、及時、安全或無錯誤,不保證缺陷會獲修正,不保證任何網站會達到任何排名或流量水平,不保證任何第三方平台會批准或維持您的帳戶,亦不保證會取得任何成果。
部分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某些保證。在該等司法管轄區,我們的保證以法律允許的最短期間和最窄範圍為限。
18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Conqueror Capital、Celer Merchants Corporation,以及我們的高級職員、董事、股東、僱員、承包商、代理人、關聯公司或供應商,均不對因本條款或服務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附帶、特殊、相應、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或任何利潤、收入、節省金額、商譽、商機、數據或聲譽的損失承擔責任,不論是基於合約、侵權、疏忽、嚴格責任、保證、成文法或其他依據,亦不論我們是否已獲告知可能出現該等損害。
就因本條款或服務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所有申索,我們的累計責任總額不會超過您在引致申索的事件發生前三個月內實際支付給我們的總金額,或一百美元($100),以較高者為準。
對於任何處理商、廣告平台、寄存供應商或其他第三方的作為、不作為、費用、費率、款項扣留、儲備金、終止、服務中斷或決定,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些限制是我們雙方交易的根本基礎,即使有限的補救措施未能達到其基本目的,這些限制仍然適用。部分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某些限制,在該情況下,這些限制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
19彌償
對於因下列各項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申索、要求、訴訟、調查、損失、損害、責任、處罰、罰款、判決、和解及開支(包括合理律師費),您須為 Conqueror Capital、Celer Merchants Corporation,以及我們的高級職員、董事、股東、僱員、承包商、代理人和關聯公司抗辯、向其作出彌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 您的業務、產品、服務、優惠、定價或聲稱;
- 您提供或批准的內容、商標、圖片、客戶推薦或數據,包括任何指其侵犯或盜用第三方權利的申索;
- 您違反本條款或您在本條款中作出的任何聲明;
- 您違反任何法律或任何第三方平台的規則,包括廣告、評價、消費者保護、電話行銷及隱私法律;
- 您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提供的任何電話號碼,包括根據《電話消費者保護法》(Telephon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或類似法律提出的申索;以及
- 您與任何處理商的關係或協議。
我們會把任何申索通知您,並可自費聘請我們選擇的律師參與抗辯。未經我們書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會對我們施加義務或要求我們作出承認的方式就任何申索達成和解。
20仲裁與放棄集體訴訟
先行非正式解決。在展開仲裁之前,您必須向 [email protected] 及第 27 節所列的我們的郵寄地址發出書面爭議通知,說明爭議內容及您所尋求的濟助。我們如與您有任何爭議,亦會同樣處理。雙方同意在 60 天內真誠地嘗試解決。如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展開仲裁。
具約束力的仲裁。除下文另有說明外,因本條款或服務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申索或糾紛,包括其訂立、解釋、違反、終止或效力,均由美國仲裁協會(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根據其《商業仲裁規則》管理,由一名獨任仲裁員以最終及具約束力的仲裁解決。仲裁地為懷俄明州夏延,仲裁員可酌情決定以視訊或書面陳述方式進行。仲裁員擁有專屬權力決定所有可仲裁性問題,包括本節是否可強制執行。
放棄集體訴訟及陪審團審理。雙方均放棄由陪審團審理的任何權利。雙方同意,申索只可以個人身分提出,而不得在任何聲稱的集體、集合、合併、協調、私人檢察長或代表訴訟程序中以原告或集體成員身分提出。仲裁員不得合併申索,亦不得主持任何形式的代表訴訟程序。如本放棄條文就某項特定申索被裁定為不可強制執行,則該項申索(且僅限該項申索)必須在法院進行,而本節其餘部分繼續有效。
例外情況。任何一方均可在小額錢債法庭提起個別訴訟,任何一方亦可無須先行仲裁而向法院尋求禁制令或衡平法濟助,以保護知識產權或機密資訊。
您的 30 天選擇退出權。您可在首次接受本條款後 30 天內,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Arbitration Opt-Out」,並附上您的姓名、商家名稱及您帳戶上的電郵,以選擇退出本仲裁及放棄集體訴訟一節。選擇退出不影響本條款的任何其他部分,亦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您的服務。
費用及條文存續。各方自行承擔其律師費,但成文法或仲裁員的裁決另有規定者除外。行政費用及仲裁員費用按適用的 AAA 規則分攤。本節在本條款終止及您的方案取消後繼續有效。
21準據法與審判地
本條款及因其產生的任何爭議受美國懷俄明州法律管轄,但不適用其法律衝突規則;就第 20 節而言,則受《聯邦仲裁法》(Federal Arbitration Act)管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不適用。
就任何不受仲裁約束的申索,雙方同意位於懷俄明州拉勒米縣的州法院及聯邦法院擁有專屬的屬人管轄權並為專屬審判地,並放棄以不便審理之法院為由提出的任何異議。
如您位於加拿大或美國以外的其他地方,您是主動使用服務,並須負責遵守您當地的法律。本條款任何內容均不剝奪您所屬司法管轄區內不能以合約放棄的強制性消費者條文或法定條文對您的保護。
22申索時限
因本條款或服務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申索,必須在申索產生後一 (1) 年內提出,否則即永久喪失提出的權利,但法律規定須有較長期限者除外。
23暫停與終止
如您未有付款、違反本條款、違反第 8 節提出退單、非法使用服務,或使我們面臨法律或聲譽風險,我們可即時暫停或終止服務,且不予退款。我們亦可在以電郵給予 30 天通知後,基於便利而終止服務;在該情況下,我們會退還涵蓋終止日期之後服務日數的任何預付款項。
第 4、6、8、9、11、12、13、14、16、17、18、19、20、21、22 及 25 節在終止後繼續有效。
24不可抗力
對於因超出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的未能履行或延誤,雙方均無須承擔責任,該等事件包括天災、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疫症、戰爭、恐怖主義、內亂、勞資糾紛、政府行動、制裁、公用事業或網路故障、寄存或雲端供應商服務中斷、網路攻擊,或任何第三方平台的停權或政策變更。
25一般條款
完整協議。本條款,連同我們與您簽署的任何書面協議及您所購買的方案說明,構成我們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所有先前的討論、建議書及聲明,不論口頭或書面。您並未依賴本條款沒有載列的任何陳述。
可分割性。如任何條文被裁定為不可強制執行,該條文將在使其可強制執行所需的最小範圍內作出修改,其餘條文繼續具有十足效力。
不構成棄權。未有強制執行某項條文,並不構成放棄該條文。
轉讓。未經我們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本條款。我們可自由轉讓本條款,包括在合併、收購或資產出售中轉讓。
獨立承包商。我們雙方為獨立承包商。本條款任何內容均不產生合夥、合資、僱傭、特許經營或代理關係,任何一方均不得約束另一方。
無第三方受益人。本條款不為您和我們以外的任何人產生任何權利。
標題。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解釋。
解釋。本條款不得以任何一方為起草人為由而作出對其不利的解釋。
26本條款的變更
我們可能會更新本條款。更新時,我們會更改上方的「最後更新」日期;如屬重大變更,我們會在變更對您的訂閱生效前,以電郵給您至少 30 天通知。在生效日期後繼續使用服務,即表示接受。如您不接受某項變更,請在其生效前取消。變更不會追溯適用於變更前已產生的爭議。
27聯絡方式
Celer Merchants Corporation
懷俄明州公司
主要營業地址及郵寄地址
1309 Coffeen Avenue STE 13622
Sheridan, Wyoming 82801
United States
一般通信、帳單查詢,以及第 20 節所要求的書面爭議通知,請使用此地址。